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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政策解读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17 16:46:10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二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建设“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

(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91-2009年8月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411-4月30,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二)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对口入学。

(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将随迁子女招生纳入区县义务教育招生计划,规范对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7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7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30日。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四)523-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一)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5430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区县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妥善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入学。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可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 “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确定本区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各区县要将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并进行公示。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二)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28-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三)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55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559-10日。

(四)民办学校要在20155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

2.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录取办法;

3.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4.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5.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6.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及招生名额;

7.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

8.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实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与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网上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8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8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学籍管理系统。

(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五)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重点对区县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区县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七)民办学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报名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二、2015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流程(图解)

 

 

 

 

三、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

1.各区县向社会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各区县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3114

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部门、学校分批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30

各区县将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8

各区县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1130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2527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2830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30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9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910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

517

1.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交换回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名单。

2.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将申请就读回民中学的名单送闸北区教育局。

522

民办中小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52324

本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7

各区县通过网络和快递完成跨区县民办初中招生名单交换工作;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30

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3

全市集中交换公办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初中、就读回民中学的学生材料、民办初中跨区县招收学生的材料,以及报名就读盲校、聋校学生材料。

730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15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25

各区县上报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15

各区县报送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四、上海市中、小学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因全家户籍变迁转学,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小学生转学,学生家长可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经接受小学核准同意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接受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本市初中、高中学生转学,应持有户籍证明、转学证明、学生评价手册和学籍卡、健康卡(原校提供学籍卡、健康卡复制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时档案材料、各科会考成绩。

中小学生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确有困难需转学的,须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一、小学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6.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二、初中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6.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三、高中转学

1.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2.高中学生转学首先由基础教育科审核基本材料,发放《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注意事项:①高一第一学期、高三不转学,学期中途不转学。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②基本材料包括: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资料、引进人才单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A证、CW9证)及办理通知书等。③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④高考政策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如因证件失效或身份变更等原因,学生毕业时不符合当年在沪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需转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因两地教学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

3.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考试机构盖章)。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示范性高中(原件)。

4.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并经基础教育科同意后,学生到原就读高中开具转学证明(当地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基础教育科盖章予以接收。

四、其他

1.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2.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3.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市政动迁等特殊原因除外)。

 

2015年上海市中职学校随迁子女招生缺额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

区县

办学类型

学校性质

1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

黄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黄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3

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

宝山区

普通中专

民办

4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5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原上海市卫生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6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7

上海市机械工业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8

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9

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0

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11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徐汇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2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普陀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3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普陀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4

上海市商业学校

闸北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5

上海市贸易学校

杨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6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7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杨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8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闵行区

普通中专

公办

19

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

闵行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0

上海电力工业学校

闵行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1

上海市交通学校

宝山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2

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

宝山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3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嘉定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4

上海港湾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5

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6

上海市环境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7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28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金山区

普通中专

公办

29

上海食品科技学校

金山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30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松江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31

上海工商信息学校

青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32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青浦区

普通中专

公办

33

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

浦东新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34

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奉贤区

普通中专/职业学校

公办

35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闵行区

普通中专

公办

36

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

崇明县

技工学校

公办

37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虹口区

技工学校

公办

38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奉贤区

技工学校

公办

39

上海市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宝山区

技工学校

公办

40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浦东新区

技工学校

公办

41

上海船厂技工学校

浦东新区

技工学校

公办

42

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

普陀区

技工学校

公办

43

中华职业学校

黄浦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4

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

徐汇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5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长宁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6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

静安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7

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普陀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8

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

闸北区

职业学校

公办

49

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

虹口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0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杨浦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1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闵行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2

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

宝山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3

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

宝山区

职业学校

沪台合作

54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

浦东新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5

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

浦东新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6

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

浦东新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7

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浦东新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8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职业技术学校

松江区

职业学校

公办

59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青浦区

职业学校

公办

60

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

崇明县

职业学校

公办

注:

1.有关学校的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请参阅《2015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手册》。

 

2.未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公示要求可到缺额中职学校联系登记补录取

 

 

 

 

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一、志愿填报

1.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如何进行?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分为两类:(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学校有高中和中职两类学校;(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或学校指导下,依据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1)报刊:各区县招考机构印发的本区县2015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5年上海中考中招指南》(电子版)、《20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报考指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

2)相关网站: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 )、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详见第70问)、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 )及招生学校网站。

3)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311111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6484533364946603)、各区县招考机构(详见第70问)、招生学校。

3.跨区县参加招生录取的应届生怎样填报志愿?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统一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的区县(简称报考区县,下同)进行,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志愿。

4.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怎样填报志愿?

在“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中,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只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两类志愿。

在“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本市户籍的往届生志愿填报在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组织下进行,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志愿。

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怎样填报志愿?

在“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中,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往届生只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两类志愿。外省市应届生可以填报高中自荐生、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三类志愿;本市户籍的外省市应届生还可填报中本贯通志愿。

在“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这些考生的志愿填报在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组织下进行,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和要求填报志愿。

6.高中学校提前批志愿有哪些?何时填报?

高中学校提前批志愿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志愿。其中推荐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按照志愿先后顺序投档。如果两个志愿都未被录取,可以在征求志愿时填报1个志愿。

自荐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两个志愿同时投档。如果考生同时收到2所学校的签约通知,则只可选择一所学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签约。

推荐生志愿和自荐生志愿两者不可兼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5109:301212:00,过时将不能填报高中提前批志愿。

7.推荐生怎样填报推荐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根据分配到就读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应仔细阅读“2015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批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该内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填报时,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志愿有先后。高中学校提前批招生方案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学校网站查询。

若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还可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是在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8.自荐生怎样填报自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学生(含返沪应届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志愿不分先后,所填志愿学校选拔各自进行。同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投递个人自荐材料等事项。高中学校提前批招生方案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学校网站查询。

9.报考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报考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考生不需要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国际课程班志愿,考生可根据“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的学校招生方案,按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自行选择适合的学校报考。如果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且被学校预录取,学校可通知上海生源考生(指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并已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下同)于64日至6日到招生学校进行预录取签约,签约网站为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非上海生源考生(指非本市中考考生,下同)自行与学校进行预录取签约。

10.报考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考生是否可以兼报提前批志愿?

报考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考生如果符合推荐或自荐条件,可以兼报高中提前批志愿,但录取有先后,如果一旦被推荐或自荐预录取,则不能与国际课程班学校签约。

如果填报中职学校的提前批志愿,学生一旦被国际课程班学校录取,其中职学校的提前批志愿也自动失效。

11.中职学校提前批志愿有哪些?

中职校提前批招生的志愿有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自主招生(包括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及自荐生)。

12.报考中职提前批的专业,是否要提前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

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生若报考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学校,必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取得资格后才能填报志愿和参加投档录取。具体内容须详细阅读《中职校提前批报考指南》中学校的招生公示方案。

13.如何填报中职提前批志愿?填报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凡报考中职校提前批的考生,应在5793059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学校招生公示中所规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

中本贯通限报1个志愿,中高职贯通可以填报3个志愿,自主招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航空服务、艺术类和自荐生可以兼报)。

考生报考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学校时,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进入“中职提前批资格库”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和参加投档录取。

14.填报中职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为什么要进行志愿填报确认?

考生当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所有志愿,首先是有利于保障学生的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其次是再次提醒考生,一旦被提前招生录取,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513-16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志愿确认,其他考生在报考区县招考机构进行。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15.不填报“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之后志愿的录取?

不影响。考生未填报高中或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批次志愿或者填报后未被录取,都不会影响考生之后志愿的录取,按程序,考生可继续参加统一批次的招生录取。

16.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或国际课程班录取的考生是否需要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需要。所有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和以上海生源身份录取的国际课程班考生都应该填写“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表。考生若在提前批招生或国际课程班招生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若未被录取,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17.《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志愿栏目及招生学校?

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栏目设置:第一栏是“零志愿”,填报范围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招生的外区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久隆模范中学;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第三栏是一至十五志愿,招生学校有本区县所属的各类高中和中职校、外区县在本区县招生的各类高中及中职校等。招生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由区县招考机构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

考生应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合理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18.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跨区县招生的志愿。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必须是跨区县招生(即外区县学校在考生所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5所委属学校也有部分“零志愿”计划在学校所在区招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的15%,考生可在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规定的“零志愿”招生学校(学校代码是“0”开头的)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设置“零志愿”栏,使其与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不同批次进行录取,为考生增加自主选择的机会。

19.填报“零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在填报“零志愿”时,首先要清楚在本区县的招生学校及计划数,根据自身在本区县的定位,慎重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其次“零志愿”招生学校在外区县,学生和家长要了解所选学校是否有住宿条件,交通是否便利等问题。

考生可以不填报“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报了“零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0.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初中学校具有中招报名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的比例,将本区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15%的名额,均衡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可以填报“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仅限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可根据分配到就读初中学校的高中学校及名额数,填报1所志愿学校。跨区县报考考生和往届生、返沪生不可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21.填报“名额分配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首先要了解分配到就读初中的招生学校及招生数额,根据自身在本校的定位,慎重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名额分配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考生可以不填报“名额分配志愿”。不填“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和填报了“名额分配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2.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学校为在报考区县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23.填报“一至十五志愿”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至十五志愿”栏共设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填多少个志愿由考生自主决定,最多不超过15个志愿即可。

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志愿学校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或专业的简称必须对应一致。若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24.什么是“征求志愿”?

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区县招考机构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考生可在尚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选择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25.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按志愿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这些学校有普通高中学校(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

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有招生余额的学校,通知115志愿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按照征求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未完成计划的民办国际课程班也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补录之前未被录取的考生。

26.艺体特长生如何填报志愿?

经过招生学校测试认定的具有中招报名资格的艺体特长生,在市、区县招考机构及学校三级公示无异议后,可根据单列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对口项目和招生学校,填报《艺体特长生志愿表》。

27.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招考机构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填好正式志愿表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交到区县招考机构以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一规定既保证招生工作的程序,也保证考生的利益,防止志愿篡改,有效地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贯彻实施。

28.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一旦填报后被录取,则不予退档。

 

二、学业考试

29.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怎样设置的?

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及思想品德、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物理满分为90分,化学满分为60分,体育满分为30分,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其中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30.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23

(星期六)

9001010

思想品德(开卷)

613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540

物理、化学

614

(星期日)

9001045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14001540

数学

31.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在哪里参加学业考试?

跨区县报考的学生,在初中就读区县参加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

32.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分值由哪些部分组成?是怎么构成的?

201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日常考核为15分,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

33.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测试项目有哪些?

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测试项目有四类,其中第一类项目有: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第二类项目有: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第三类项目有: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第四类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每位考生须在4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

34.因残、因病学生体育考试怎样办理免考、缓考的手续?

因残、因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区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35.免考的残疾、伤病学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怎样认定?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它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如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和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36.参加统一文化学业考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为保证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常进行,保证考试的结果真实、公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制定并执行了一整套考试规则和纪律。考生要注意,具有升学功能的考试没有补考。

对学生来说,领到准考证后,首先要看清考试的地点、时间,如考试地点不熟悉,可在考试前实地看一下,了解交通路线,充分估计路上所需要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还要注意携带必备的用品,如《准考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2B铅笔(填涂用)、铅笔(作图用,必须保证作图清晰)、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思想品德科目考试开卷,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具体注意事项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场规则”为准。

37.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时,考生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按规定,考生是在答题纸上答题,答题纸需经过扫描生成电子图像,所以考生答题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进行答题。例如语文答题纸的注意事项如下:

image

 

38.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评卷前将考生的答题纸扫描成电子图像。生成电子图像后,评卷分两部分:选择题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填涂自动判分,直接给出得分。非选择题按题块切割成一个个图片,计算机将图片通过专门的网络分发给多名评卷教师评阅,给出得分。最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合分并对成绩进行校验,形成考生的最后成绩。

39.有哪些制度和措施可以保证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1)流程控制

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的非选择题答题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不同的教师评阅,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题的评卷误差阈值。当评同一试题的教师所给的分数在误差阈值范围内时,计算机自动取他们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误差阈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提交,由第三方进行评阅,确定最终分数。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是否评阅过,每一位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题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保证。同时,网上评卷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误差,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2)信息管理

首先,网上评卷,看不到考生个人的任何信息。答题以图片形式呈现,调用很快捷,这就为评卷指挥部掌控评卷总体状况和各个评卷教师的情况提供了技术保障。其次,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块长、质量监查组、中心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评卷中的问题,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40.怎样进行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登记,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登记,所有申请由区县招考机构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

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考机构通知考生。

三、招生录取

41.不同录取批次的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录取时,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

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顺序为:(1)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同时进行,不分先后;(2)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3)中本贯通;(4)中高职贯通;(5)中职校自主招生。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布的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首先对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取得高中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要求,对中职校提前批进行投档录取。最后根据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分,下同)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有考生未被以上志愿录取,则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42.推荐生的推荐程序是怎样的?

1)初中学校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制定并公布推荐名额、推荐方案、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是本市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

三学生,而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3)学校领导小组依据程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

填写《2015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和《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班主任和校长分别在《综合素质评价表》上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后,由学校上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区县招考机构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3.高中自荐生的自荐程序是怎样的?

1)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含返沪应届生),且非推荐生。

2)学生参照学校招生方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投递个人自荐材料等事项。

44.学生是否可以同时参加自荐和推荐?

不能。学生只能在推荐和自荐两个类别中选择其中一项。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结合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慎重考虑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45.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严格执行计划。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的学生数,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可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则由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经过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本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开展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应按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46.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自荐生招生计划不分区县,按照公示的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

2)一档多投。自荐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分别同时向两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由学校根据考生情况进行预录取。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一般会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及综合考核阶段,通过面试等综合考核,全面衡量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各有关高中学校对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主要依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有关要求通过自荐生招生方案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高中学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凭本人中考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签约系统进行签约,一旦与某所学校进行签约,就无法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47.为什么网上报名的密码对参加提前批招生的考生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这个密码既是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钥匙,也是预录取的自荐生与高中学校网上签约时使用的密码,若密码有误,则无法签约。同时,用该密码还可以查询自己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预录取结果。因此,考生必须牢记在网上报名时的密码,严防泄露。如遇密码遗忘或泄露,请及时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48.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即中考,下同),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49.被高中学校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招生部门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被录取(或预录取,下同),不得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若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50.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参加国际课程班的预录取?

不可以。根据提前招生录取批次顺序,国际课程班的预录取签约工作是在高中学校推荐生和自荐生预录取以后进行,学生一旦被推荐或自荐预录取,其中考报名号被锁定,就不能在签约系统中进行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51.被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公办国际课程班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国际课程班预录取考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52.被国际课程班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招生部门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考生一旦被国际课程班录取(或预录取,下同),不得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若未被录取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如果在提前批和统一批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征求志愿阶段根据学校要求在有招生余额的民办国际课程班中进行补录取。

53.中职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三类志愿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依次投档,中高职贯通和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

中本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4.被中职学校提前批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他学校?

不可以。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的顺序进行。招生部门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被录取,其后填报的所有志愿自然失效;若未被录取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55.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统一批录取由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实施,投档顺序依次是“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可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录取一批结清一批,考生被前面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考生不填写前面志愿或不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

56.“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零志愿”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等第(合格及以上),按“零志愿”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投档时,录取总分不低于零志愿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5分。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零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57.“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三在籍在读的考生人数分配给各初中的。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参加录取的对象仅限本校在籍在读的考生。“零志愿投档”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依据市统一划定的“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填报“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名额分配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58.“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工作,在“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之后进行。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9.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如何录取?

在“名额分配志愿”录取后,“一至十五志愿”投档前,区县中招办根据艺体特长生填报的《艺体特长生志愿表》、考生的录取总分和降分优惠幅度,进行投档录取。招收跨区县艺体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县招考机构办理招生录取手续。未经市、区县级中招办公示的艺体特长生,各区县招考机构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特长生如未达到录取要求,则进入后面115志愿的投档,但不再享受特长生的优惠政策。

60.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类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境特困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有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该中学由上海市教委和闸北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属公办区重点完全中学。在校学生享受“五个免”:学杂费、书簿费、活动费、午餐费和校服费全免。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即绿卡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有何资助政策?

根据沪财教〔201180号《关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按国家要求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按资助对象分为两档:

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生活补贴。公办高中按各类普通高中的相应收费标准免除(一般高中1800/,区县重点高中2400/年、市重点高中3000/年、高级寄宿制高中4000/年),民办高中按一般高中的收费标准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免除;发放生活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

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市、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2-3档。

62.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区县招考机构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一次性完成投档录取工作。考生一旦被志愿表中某所学校录取,就意味着该生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顺延至其后的志愿学校会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也不符合投档工作一次性完成的原则。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会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区县招考机构也不接受考生的退档要求。

63.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降分?

序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优惠幅度

1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20分录取

2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10分录取

3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考生

省市级公安局

10分录取

4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5分录取

5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凭考生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5分录取

6

台湾省学生

考生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台办

5分录取

7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5分录取

64.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照顾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招考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65.如何保证政策性照顾降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

为保证在政策性照顾降分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审核。考生名单需经过就读学校、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市教育考试院的三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

66.中考成绩同分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招考机构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未享受降分优惠的其他军人子女,然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同分处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

67.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招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区县招考机构网站及招生学校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志愿等事项。

四、招生信息

68.2015年本市中招有哪些公示内容?考生家长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这些公示内容?

2015年本市中招公示内容共有20项,具体内容可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附件2(沪教委基〔201521号)。考生和家长可从“上海招考热线”以及各区县招生考试部门的网站、招生计划书(或招生简章)上了解各项公示内容。

69.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从学业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可关注媒体或“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时间),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东方网”、“新民网”以及中国移动12580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最终成绩以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70.各区县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2015年上海市各区县招办联系方式一览表

区县

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网址

黄浦

凤阳路186号(近黄河路)

200003

63271614

http://zhaoban.hpe.cn/

徐汇

徐汇区百色支路28

200231

54361041

54361441

http://zkcx.xhedu.sh.cn/egov/

长宁

长宁区茅台路472

200335

62787558

http://www.cnkszx.com

静安

静安区新丰路558

200040

62882414

http://www.ja.edu.sh.cn

普陀

普陀区中山北路348924

200062

62221299

http://www.kszx.pte.sh.cn

闸北

闸北区共和新路71032

200070

56727968

http://www.zbkszx.net/

虹囗

虹口区大连西路203

200092

63061213

http://www.hkedu.sh.cn/

杨浦

杨浦区延吉东路55

200093

55833009

http://www.yp.edu.sh.cn/ypzs/index.htm

闵行

闵行区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201108

64921788

http://www.mhedu.sh.cn/mhzskssy.htm

宝山

宝山区宝山七村88

200940

66593210

http://www.eicbs.com/

嘉定

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4

201899

59528633

http://zhaoban.ijd.cn

浦东

浦东新区潍坊七村702

200122

58307991

58308120

58303406

68004487

68004482

50816736

http://www.zsb.pudong-edu.sh.cn/

金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

200540

5793132557952056

http://www.jsedu.sh.cn/zsks/

松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

201600

57815945

http://www.zsb.sjedu.cn

青浦

青浦区万寿路55

201700

69220499

http://zww.qpedu.cn/kszx/

奉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

201400

57410586

http://zsks.fxedu.cn/

崇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

202150

59622778

http://61.152.202.90:8085/column/zsks/index.html

 

2015年中招主要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1

完成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

314

2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面试和专业考试

41153

3

体育考试结束

430

4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活动

5月上中旬

5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57930

91200

6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510930

111200

7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51316

8

初中毕业思想品德科目考试

523

9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结束

531

10

高中“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64

11

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签约

646

12

2015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

61314

13

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及各类学校最低控分线

710

14

考生成绩复核

71112

15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考生正式录取;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投档录取;国际课程班签约考生正式录取

71011

16

零志愿录取,区县公布零志愿录取分数线

713

17

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714

18

区县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716

19

一至十五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71620

20

征求志愿录取;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72125

21

所有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31

 

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办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变化,做好教育资源的配置与学校设点布局工作,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由于受本市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会有适当的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学校或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或片区内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14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办法,将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精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及以上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5年,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6年起,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2014年起,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实行来沪人员到街道、乡镇开具就业证明的办法。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报名时,由其父母携带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以及原籍户口薄、适龄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证标明的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其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以2014年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上海教育及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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